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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严格约束法官业外活动
发布时间:2009-03-23
信息来源:原创
作者:白河法院南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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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为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不断地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规范法官业外活动,提出了五不“靠近”不良影响的要求。
  一是不靠近黄、赌、毒,不涉足非常娱乐场所,要坚决做到知法守法,以身作则,拒绝参加并抵制一切违法违纪的娱乐活动,避免做出有损法官形象和损害司法权威的行为;二是不靠近不义之财,以事业为重,淡薄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要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滋生和蔓延,避让失控后的业外活动影响业内职业等活动出现不廉、不公现象;三是不靠近不良思想的侵蚀,构筑牢固的精神防线,要首先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从思想上堵绝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当得利的诱惑;四是不靠近是非之人,谨慎择友,慎独自律。要充分认识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警惕部分别有用心之人在工作之余接近法官,试图用所谓的感情来达到个人的目的,干扰法官的判断力,影响执法的公正性;五是不靠近过度的爱好,避免玩物丧志,要合理处理业余爱好与本职工作关系,既要通过业余爱好来陶冶情操,开阔视野,又不能沉迷其中,影响法官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