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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河林业局年产200万t矿泉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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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吉林省白河林业局年产200万t矿泉水建设项目位于安图县二道白河镇,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t矿泉水,水源为光明泉和白河泉,引水管线长度为23km。总投资为50908.49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冲洗运输通道,运输车辆低速限速行驶,并对外运渣土车辆覆盖篷布,避免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禁止鸣笛。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暂存于临时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施工后期集中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

本项目施工期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地面硬化将不会再发生土壤的侵蚀,采取项目四周区域植树、种草等绿化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池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二道白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和生活用热采用柴油热水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燃油锅炉标准要求,烟气经烟囱高空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油烟浓度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瓶胚和盖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经车间排风系统排至室外,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源为杀菌机、注塑机、灌装设备、风机和泵类等,经采取相应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和厂区绿化后,对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固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过滤杂质、废包装物、不合格瓶胚和盖等,对各固废物均采取了相应处理、处置措施,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拟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吉林省白河林业局年产200万t矿泉水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二道白河镇总体规划要求,无论是建设期或是投入使用期,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通过现场踏查、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论证,认为建设单位如能积极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加强运行阶段环境管理,在实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白河林业局年产200万t矿泉水建设项目

联系人:綦正宏

联系电话:13943391518

地    址:安图县二道白河镇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901室

联 系 人:王宏伟

电    话:0431—85951165